星海音乐学院前身是1957年10月创建的广州音乐学校;1958年9月设置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66年1月与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艺术专科学校;1970年10月与广州美术学院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3月复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8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为广州音乐学院;1985年12月为纪念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学校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6292平方米。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系部和1所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中),拥有教育部普通高校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附中、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办学层次。截至2022年1>>详情
国际本科“2+2”项目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审批,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和监控体系,确保项目的合法性、权威性、安全性。
学生在星海音乐学院学习两年后,可选择进入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合作院校完成剩余课程的学习,获得国外大学的学士学位。回国后由学生准备材料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
星海音乐学院作为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专业音乐院校,本项目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全国唯一合作音乐院校开展的国际项目,学生可享受星海音乐学院的相关资源,可免费参加各类大师班、观摩音乐会。
英、美、澳、加等海外合作高校认可星海音乐学院学习的相应课程,留学部门统一为本项目学生办理国外大学的申请、留学签证、提供行前指导等服务。
学生通过“2+2”项目的学习模式完成本科学位,对比其他出国途径更节省留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