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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美术, 摄影, 书法, 舞蹈, 音乐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253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精神,学校制定了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晋中学院
学校代码:1012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规则
(一)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学校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成绩。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统考。统考科类详情如下:
招生省份 |
专业名称 |
专业考试类型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河北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器乐 |
河北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器乐 |
河北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河北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河北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山西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本科) |
山西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本科) |
山西 |
舞蹈学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本科) |
山西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山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山西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山西 |
书法学 |
省统考 |
书法学专业 |
书法学(本科) |
江苏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江苏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江苏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安徽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模块八(音乐表演、音乐学等) |
安徽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模块八(音乐表演、音乐学等) |
安徽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山东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山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山东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河南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综合 |
河南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综合 |
湖南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湖南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湖南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湖南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湖南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四川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 |
(三)各专业(类)录取办法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四、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符合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六、其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校为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三)本简章由学校教务部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985777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邮编:030619
电子邮件:jzxy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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