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缘起于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起、创立的我党第一所艺术院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截至2013年,学院拥有校本部、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本科教学校区,以及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在传统的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的基础上,又开设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达70余个专业方向。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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