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省份 |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学制 |
计划数 |
河北省 |
产品设计 |
本科 |
艺术 |
4 |
22 |
山东省 |
产品设计 |
本科 |
艺术 |
4 |
19 |
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
1.我校于2016年4月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结果,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2.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
3.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4.我校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我校按照“分省排名,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和山东省考生分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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