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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美术学
(公费师范)

美术学类
(绘画)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合计

湖北

12

4

28

44

湖南

2

3

9

14

江西

1

2

8

11

安徽

3

2

6

11

广东

2

3

7

12

河南

4

6

4

14

广西

4

2

3

9

山东

9

0

0

9

河北

0

4

12

16

山西

4

2

4

10

云南

4

2

0

6

四川

10

0

0

10

福建

4

0

0

4

辽宁

2

0

0

2

贵州

2

0

0

2

机动

0

0

6

6

合计

63

30

87

180

  说明: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2.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省份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或线上全投,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录取(云南省除外)。

  2.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成绩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统考成绩70%(折合成7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4.在投档考生中,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如生源省份对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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