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对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一、已在春节前完成校考的云南、四川、贵州、湖北(美术设计类专业)、江西、广西、福建、山西(戏剧影视类和艺术管理专业)、河南和辽宁10省不再受理专业报名,招生办法保持不变。
二、目前还未完成校考的湖南、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河北、吉林和甘肃8省的招生办法作如下调整。
(一)考试办法
1.以下专业取消校考,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综合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相关省份做分省计划。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2.以下专业取消校考,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相关省份做分省计划。
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管理。
3.以下专业调整为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组织校考,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使用校考成绩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
4.以下专业调整为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初试,初试完成后,我校按比例划定复试资格线,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高考后参加复试(原则上现场组织),以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民族声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合唱)、音乐表演(键盘演奏)、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舞蹈学(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播音与主持艺术。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由于专业特性和学校对生源选拔的特殊要求,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先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面试科目考试,高考后再现场组织笔试科目考试,两次考试成绩相加作为最终校考成绩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报名
1.湖南、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甘肃4省的专业报名已由考生生源地招办负责办理完成,后续不再受理专业报名。取消校考的专业需做退费处理,具体事宜请考生向当地招办咨询。
2.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4省的专业报名办法待我校与各省招办协商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安排
1.4月20日前安排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4省考生进行专业报名。
2.4月25日至26日,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或招生资讯网下载安装网络考试手机APP,参加模拟考试,提交模拟考试视频。
3.5月2日至10日期间分批进行网络考试,提交考试视频。
4.6月上旬发布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实行初复试的专业划定复试资格线,公布复试名单。
5.高考结束后组织有关专业的复试(原则上现场组织)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现场考试,考试办法我校将通过招生资讯网、招考云平台和官微等渠道提前公布。
(四)视频录制总体要求
1.考生在网络远程初试、现场复试过程中必须诚信应考,确保考试过程真实有效。学校采取人脸识别、人证比对、人工复核等手段进行审核验证,入学后还将加大专业水平复核力度,如发现舞弊违纪行为,无论何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考生校考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触犯法律的,按《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要严格按照视频录制平台的引导流程和要求考试,分科目录制和提交视频。
3.视频录制统一采用“横屏”构图画面。
4.视频录制须确保环境安静整洁,光线明亮,画面、声音清晰。
5.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在录制过程中不得报姓名、考号等基本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
6.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全程保持在录像画面内且仅显示考生本人,确保人物形象清晰可见。
7.录制全程必须为同期录音录像,声像同步,禁止使用一切外接辅助设备,否则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按上述考试办法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与春节前已完成校考的省份、专业分开排名,分省录取。
四、我校根据目前校考的完成情况和调整的考试方案,分已完成校考的省份、专业和未完成校考的省份、专业重新修订了招生简章,请考生及时关注、认真阅读,以准确掌握我校2020年招生办法。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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