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所院校
关注:1306人
专业:编导, 播音主持, 录音, 美术, 数字媒体, 舞蹈, 音乐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七号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46年1月,“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与“私立桂林榕门美术专科学校”合并为“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广西艺术专科学校在南宁重建,1960年2月,广西艺术专科学校更名为本科层次的广西艺术学院,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80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曾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左右。
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本科专业,38个本科专业方向,11个高职专业,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20%;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30%;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进入全国前50%。在广西10个最好的学科里我校占3个,被评定为B以上的学科比例达50%。2018年,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获批为广西一流学科;2019年,中国画、绘画、音乐表演等7个专业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水画写生》《文化项目创意与策划》等7门课程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目前拥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6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0多人,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2人获聘自治区青年八桂学者岗位,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3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5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优秀专家”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5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2人入选自治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1个。目前,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其中1人为副主任委员,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4人,委员19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学校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3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1项。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八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8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6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4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出版著作共133部,发表论文4183篇,其中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共512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共398项,专利38项。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以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CCTV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等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近600个奖项。近五年来,学校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2项,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2项,2019年共有46件作品入选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学校有漓江画派艺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5个,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57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得世界瞩目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7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在校生600多名,留学生60人。马来西亚留学生陈永馨参加“中国好声音”入围2014年度八强,成为最受瞩目的歌手之一;越南留学生杜氏清花多次为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表演获得高度赞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点赞。学校多次承办政府高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优秀留学生不断涌现,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作出了许多贡献。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
一、招生名额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4250名,其中本科3600名,高职专科650名,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民歌演唱)等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部分省招生。(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化妆。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
注:各专业考试指南和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查阅。
四、报名办法
(一)我校在广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江西、山东、山西、河北、安徽、甘肃等11个省(区)设点组织专业考试。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宁夏、新疆和甘肃的考生统一安排在甘肃考点。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年前、年后设置的广西南宁考点报考,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时段,不可重复参加考试。
(二)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表)。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不允许兼报;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最多三个不同的考试类别。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广西籍考生、广东籍考生及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1)正式通道: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607.htm,若正式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
(2)备用通道:https://zsks.gxau.edu.cn(暂不开通)。
2.其它外省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2020年高考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证(简称《省艺术统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
3.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选择我校设考的广西南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我校本科专业中,除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外,其余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有:美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国标舞)。其它本科专业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我校202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咨讯网站查阅。
(五)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考生于2020年4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点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1.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上表。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任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5333130,招生资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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