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
所含专业或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地区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 产品设计专业 |
23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 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 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 共23省(市)、自治区招生。 |
绘画 |
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 商业插画方向、艺术管理方向 |
80 |
动画 |
动画 |
40 |
录取原则
1.仅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录取时,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
注: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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