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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全国

广东

天津

河北

山西

视觉传达设计

280

178

4


6

8

动画

170

105

4


3

5

音乐表演

90

66





4

舞蹈编导

85

85







音乐学(师范)

150

123





4

招生专业

内蒙古

吉林

安徽

福建

江西

视觉传达设计

4

10


6

16


12

动画

4

8


4

6


6

音乐表演

4





4




音乐学(师范)

4





6




招生专业

河南

广西

海南

贵州

新疆

视觉传达设计

5


10


6


5

10

动画

5


5


6


5

4

音乐表演



4




4

4

音乐学(师范)



4




4

5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舞蹈编导专业的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录取时使用的术科成绩,使用各省相关类别统考成绩。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综合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综合分排在后面的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术科分高低顺序排名。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

  美术类、音乐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使用统考录取的生源省(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美术类、音乐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0.7+文化分*0.3,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使用统考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0.6+文化分*0.4,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综合分=术科分*0.7+文化分*0.3,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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