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16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属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我院2016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
方向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说明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532×40%=213(文)
494×40%=198(理)
|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芭蕾舞
|
现代舞
|
音乐剧
|
国际标准舞
|
舞蹈教育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532×50%=266(文)
494×50%=247(理)
|
舞蹈学
|
舞蹈研究
|
532×80%=426(文)
494×80%=395(理)
|
英语≥80分,
英语+语文≥180分
|
艺术管理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舞台美术设计
|
346(文)
321(理)
|
|
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
|
舞台灯光设计
|
舞台设计绘景
|
特别说明:针对江苏、上海、新疆、云南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总分(750分)×江苏(440分)/上海(600分)/新疆(450分)/云南(772分)
扫码关注艺路国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