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校考调整
1、减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综艺节目主持)、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文艺编导)、公共艺术
2、增加专业: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跨媒体艺术
# 重点摘要
1、我校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成绩认定方式分为:认可省级统考成绩、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无省级统考的校考成绩三种情况
2、202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采用“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网考方式进行;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考采用 “全程监控、实时提问、录制视频、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网考方式进行。
3、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考生外语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150分)以上
四川传媒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专业(方向)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告为准。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我校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4.我校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成绩认定方式分为:认可省级统考成绩、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无省级统考的校考成绩三种情况,具体招考条件详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对照表》。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采用“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网考方式进行;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考采用 “全程监控、实时提问、录制视频、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网考方式进行。涉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考专业以及报考时间以我校官网和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3.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4.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考生外语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150分)以上。
5.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1.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非艺术专科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相关公告)。
1.四川省内招考专业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余专业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四川省外招考专业
(1)开展校考及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
(2)其余开展校考及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4)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学院街67号(东区)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花石路116号(西区)
邮编:611745
咨询电话:028-87953006、8795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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