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 年我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 47 名,学制四年。
备注:
(一)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均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考生可查阅所在省(区、市)公布的《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以上各专业录取时认同对应科类各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设校考,无需在我校本科报名系统中进行校考报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2024 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报名条件者(含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四)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2024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2024 年对应科类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三、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我校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我校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专业统考满分) ×专业统考成绩×50%。
2.对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 ”原则,按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情况: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高考政策有差异,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政策为准。
我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一经查实,经学校综合研判,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入学
(一)每学年学费 13,000 元,住宿费入校后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测,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对新生实行一年试读、对在校生实行逐年甄别的制度,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具体评定规则以当年《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手册》为准。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昌林路校区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 800 号
邮政编码:201112
轨道交通:地铁 8 号线到沈杜公路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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