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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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最低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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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低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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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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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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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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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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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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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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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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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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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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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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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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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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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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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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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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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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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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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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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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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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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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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环艺设计中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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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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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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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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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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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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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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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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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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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装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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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招,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4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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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视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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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招,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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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上海美术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满分÷文化满分)×文化成绩
外省美术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满分÷文化满分)×文化成绩
表演:按校考成绩排名录取。
录取规则
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英合作)、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艺设计中英合作)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对于其他省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英合作)、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艺设计中英合作)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
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有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专业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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