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其中文科17理科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5、我院新设立兰州和南京两个校外考点:兰州考点设在兰州艺术学校,主要负责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等五省(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南京考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五省(市)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
校外考点其他具体事宜请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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