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
熟悉国内艺考和国外的艺术留学环境,10年教育行业工作经验
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计划(拟定)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暂定) |
招生省份(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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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江西 |
甘肃 |
湖北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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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纪录片方向) |
33 |
11 |
3 |
4 |
2 |
2 |
2 |
2 |
3 |
2 |
2 |
|
广播电视编导 (摄影摄像方向) |
30 |
11 |
3 |
4 |
2 |
2 |
2 |
2 |
3 |
1 |
备注:招生省份、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人数为准。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取得相应编导类专业合格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本省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我校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折算总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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