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
熟悉国内艺考和国外的艺术留学环境,10年教育行业工作经验
枣庄学院是一所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风景秀美、素有“鲁南明珠”美称的山东省枣庄市。学校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围绕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主线,明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服务地方、特色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科技支撑,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社会声誉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学校以“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积极推进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先后被列为教育部第一批30所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之一、教育部首批41所数据中国“百校工程”试点院校之一。教育部主推的七个产教融合促进计划项目“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先后全部落户学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受到教育部专家的充分肯定。学校连续三年获得“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和“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称号。
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体育学院等23个教学院(部)。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长,师资力量雄厚,学生专业素质高,在全国及全省各类比赛中屡获殊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作品《十五的月亮》获中欧微电影展优秀奖,《我爸》获山东省青年微电影学生组优秀奖,纪律片《乡关何处》获江苏省广电总台2017“未来金话筒”入围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2018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生在第十一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大赛上获得金奖8项、银奖6项、铜奖24项;音乐与舞蹈学院仅在2018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赛事金奖16项、银奖17项、铜奖34项;体育舞蹈专业师生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举办的2018年福摩杯“舞动中国-排舞联赛”中,获得1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的好成绩;健美操专业在山东省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中获得银牌两枚、铜牌6枚。
一、招生计划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注:文理兼招的专业依据艺术文、理合格人数分列文理计划。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省外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考院公布为准。
二、联考专业招考说明
1.音乐类专业联考:2019年我校与济南大学等高校共同组织音乐类专业联考,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网址http://admission.ujn.edu.cn/Art/Music报名。报名时间1月24日-2月9日。具体要求请查阅《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实施方案(济南大学平台)》。
2.舞蹈类专业联考:2019年我校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高校共同组织舞蹈学专业联考,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网址http://www.sdyu.edu.cn报名。报名时间1月26-30日。具体要求请查阅《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实施方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
3.体育舞蹈、健美操联考:2019年我校与山东体育学院等高校共同组织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联考,报考我校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网址http:// sdpei.edu.cn报名。报名时间1月26-30日。具体要求请查阅《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联考实施方案(山东体育学院平台)》。
三、专业合格证查询
联考全部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各专业考生合格名单,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录取规则
(一)、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使用校际联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投档位次择优录取。
(二)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三)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份有文件关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它
1.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执行。
2.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本简章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咨询电话:0632-3786721、3786037、13306322836
学校网址:http://uzz.edu.cn
招 生 网:http://zsb.uz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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