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
熟悉国内艺考和国外的艺术留学环境,10年教育行业工作经验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培养各民族高级音乐人才的摇篮。已向社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音乐人才,成为各地区音乐创作、表演、教育和音乐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及中坚力量。
学院已形成融教学、学术、创作与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办学模式,是国家一流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建设点、国家级“民族音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学)”建设单位、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单位,国家民委重点学科。包括本科、研究生两个教学层次,设音乐学、作曲、声乐、民乐、少数民族乐器、管弦、钢琴等系40多个专业方向和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少数民族音乐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雄厚师资队伍,专职教师71人,高级职称42人,博士学位15人、硕士50人,硕士生导师52人,博士生导师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2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入选者1名、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名、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2名、“四个一批人才”获得者2名、“国家民委教学名师”1名。创作有舞剧音乐《凉山巨变》、琵琶曲《狼牙山五壮士》、舞蹈音乐《送粮路上》、民族歌剧《木雕的传说》、交响乐《西部狂想》、钢琴曲《皮黄》、歌曲《吉祥三宝》等影响广泛的作品。
音乐学院坚持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办学宗旨,努力构建民族音乐的教学、科研、创作与开发中心,逐步实现完整而科学的特色学科体系。已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演奏等,并结合这些课程创编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交响乐作品集》《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获奖作品集》《中国少数民族单声部视唱教程》《中国少数民族二声部视唱教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听写教程》《中国少数民族单声部、多声部听写教材》《中国少数民族鼓舞节奏训练教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风格视唱作品集》《冬不拉演奏教程》《热瓦甫演奏教程》《四胡教程》《火不思演奏教程》《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合唱曲集》等近40部特色教材。在国内最先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确立为独立的本科必修课程,实现了中国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特征教学目的。
音乐艺术是实践的艺术,学院成立有少数民族青年管弦乐团、少数民族室内乐团和少数民族青年合唱团。这些乐团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演百余场,锻炼了学生实际表演能力的同时又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为加快培养各民族艺术优秀表演人才,自2016年开始,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开设“民族艺术英才班”。该班在遵循专业音乐教育普遍规律的同时,强化培养中的民族性,努力构建民族特色鲜明、现代化音乐教育突出的创新型教育体系,实现民族音乐教育现代化模式及民族音乐人才的辈出。在“民族艺术英才班”的招生环节,实施与以往不同的办法,实现招收各民族音乐人才工作的改革创新与新突破。
招生计划
2024年,音乐学院本科招生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170人,文理兼收,高考改革省份不限制选考科目,最终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计划数为准。
注:☆音乐教育专业招生计划不分声乐和器乐,考生须参加声乐、器乐两项考试(自行确定主副科目)并综合评分,详见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细则。
专业简介
1
音乐表演专业(含“民族艺术英才班”)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
音乐表演专业(少数民族乐器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的研究与教学,传承、发展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专业人才。
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4
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教学、编辑、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5
音乐教育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报名
1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3.音乐类相应子科类省统考成绩本科合格。(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阅《音乐类招生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音乐表演(民族艺术英才班)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报考条件:
在民族自治地方(含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和云南、贵州、青海三省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民族艺术表演特质鲜明且优秀,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
6.音乐教育专业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高考省份不限。
2
初/复试报名、交费程序
Part.1
初试报考程序
音乐学院2024年所有专业校考将以网上初试(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专业提交在线录制视频,作曲专业举行“旋律创作”科目在线笔试),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初试报名交费时间:1月13-17日23:00;
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及上传时间:1月13-19日23:00;
作曲专业在线笔试时间为:1月21日上午9:30-11:00仿真模拟考试,下午14:00-16:00正式考试;
初试报名交费及视频作品上传平台:艺术升APP,使用说明见相应专业的《中央民族大学校考网络初试报考操作说明》(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一、二),请考生认真查阅,充分准备。
初试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 初试报名时请按照“艺术升”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提前准备好个人免冠大头照、身份证、省统考合格证或统考成绩查询页面截屏,省统考成绩尚未发布的考生,可以上传统考准考证。若省统考成绩发布后,学校核验考生相应科类省统考成绩不合格则校考成绩无效),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者应在报名时间内补交材料再次审核,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报考。
2.请考生开始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准确填报报考专业及志愿方向(含器种等,音乐教育专业考生还须填报主科目),并按时进行各项操作,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3.因报名及网络考试系统维护需要,“艺术升”每日23:00至次日早上7:00为系统维护时间,该时间段内报名、网络考试相关功能暂停服务,所以请考生务必规划好提交报名材料和录制提交考试视频的时间,切勿在上述时间段内进行操作。
4.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专业各方向录制初试视频作品要求:
☆作品时长规定:时长不超过8分钟,考生根据“考试内容”要求自选曲目或节选乐曲片段。考试作品录制过程完整,不得切换镜头,不得剪辑加工。
☆演奏时自报曲目,但不报姓名、报名号等任何个人信息。
☆伴奏要求:声乐表演考生必须有伴奏音乐或钢琴伴奏。少数民族声乐表演考生可自弹自唱,可穿民族服装。
少数民族乐器考生不允许带伴奏。
管弦乐、民乐考生不作限定。
☆视频录制画面要求:录制机位应处于平视高度,不得俯拍或仰拍;应确保考生全身入镜,演唱演奏动作细节清晰可见。除钢琴考生侧面对镜及小提琴、中提琴考生右侧面对镜,其他演奏演唱考生均应正面对镜。
5.作曲专业初试“旋律创作”科目《考试须知》、笔试答题纸见《中央民族大学作曲专业网络校考报考操作说明》(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请考生自行下载阅读,并按要求提前打印答题纸。
Part.2
初试合格名单公布及复试程序
各专业以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初试合格名单,暂定1月下旬公布,2月下旬举行线下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拟定如下:
2月22日-25日,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
Part.3
初/复试报考费用
初试100元/人·专业;二试主课考试80元/人·专业;三试视唱练耳考试(作曲含乐理)80元/人·专业。
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分为专业初试、复试(含二试专业主课、三试视唱练耳,同时进行)。各专业各试具体内容详见后附《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24年专业考试内容》。
2.凡要求一、二试演唱/演奏不同曲目的专业(以专业考试内容要求为准),考生录制考试作品时均须填写一试曲目。
3.考生考试不得临时更换考试器种,更换者成绩无效。
注: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将100%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法依规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追责。涉嫌犯罪情节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
音乐学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技能(一试成绩)30%+面试50%+笔试(音乐评论写作)20%
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二试成绩(专业技能主科80%+专业技能副科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10%+乐理5%
合格证发放原则
1.各专业(招考方向)根据校考成绩全国排名,以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校考合格名单。
2.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但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乐理考试为修毕卷,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将于复试结束后及时在本科招生网(http://zb.muc.edu.cn)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校考合格名单等信息,合格考生可自愿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文化考试及录取原则
基本录取原则:音乐类相应子科类省统考本科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破格录取原则: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在各自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则对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专业无破格录取。
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我校所有校考专业均为不分省计划,录取时文化课成绩均不含加分。
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相应专业(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202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最终以我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为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10000元/年;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8000元/年。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网址:zb.muc.edu.cn
E-mail:muc3922@126.com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3016
网址:yy.m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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